2022年起,這11種要注意,不能再報銷了!
(一)只能開普票不能開專票的4種情況
需要注意的是,即使是真實交易的業務,這4種情形也不能開專票,只能開普票,切記:
(1)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、提供勞務或發生應稅行為的。
(2)銷售貨物、提供勞務或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,法律、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。
(3)部分適用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規定的:
(4)法律、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
(二)這11中費用不能再報銷
普票只有名稱、沒有納稅號、開票信息不齊的,都不能再報銷了!
除了這些,還有哪些費用也不能再報銷?
(1)沒有納稅人識別號的增值稅普通,不能報銷!
?自2017年7月1日起,購買方為企業的,取普票時,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。不符合規定的,不得作為稅收憑證。
(2)與實際業務不相符,如沒有購進直接虛開,不能報銷!
(3)收到備注欄填寫項目不全的費用,不能報銷!
(4)收到章蓋的不規范的,不能報銷!如蓋章錯誤(蓋得財務章或是公章)、蓋章模糊或未蓋專用章等。不能報銷!
(5)適用稅率錯誤的,不能報銷!
(6)生產企業代辦退稅的出口貨物開票必須備注,否則不能報銷!
(7)印有舊版監制章的出租車,不能報銷。
(8)沒有編碼簡稱的,不能報銷!
(9)品名籠統的名稱內容沒有具體明細,不能報銷!
?注意: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,開具不實的,不能報銷。
(10)收到附清單,不是從防偽稅控系統開具打印的,不能報銷。
?注意:自行A4紙打印不可報銷。
(11)成品油沒有“成品油”這三個字;“單位欄”“數量”欄填錯;不通開票新系統中成品油開具,統統不能報銷!
(三)收到時7個不行
(1)沒有填寫購買方“納稅人識別號”,一律不行!
(2)適用稅率錯誤,一律不行!
(3)內容與實際業務不相符,一律不行!
(4)籠統地開辦公用品、食品等名稱,一律不行!
(5)蓋章不規范的,一律不行!
(6)開具匯總辦公用品、食品等,必須附上稅控系統開出的《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》,外加蓋上專用章,A4紙自行打印的,一律不行!
?例如:在文具店里,買了一些簽字筆、筆記本等,上應把商品名稱、型號、數量都打印出來!
(7)開具培訓會議清單,需由酒店系統或銷售系統開具,并加蓋專用章,其它途徑開具的清單,一律無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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